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税务总局打击跨国避税新规
     发布时间:2015/5/4    来源:   阅读次数:1096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以及税务机关追溯调整年限等相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明确提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还列明了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支付费用的4种情形:

       一是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

       二是就关联方提供的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劳务支付服务费;

       三是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作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四是因融资上市活动所产生的附带利益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首次在中国提出了从受益性角度分析劳务费支付的合理性。

       据介绍,公告借鉴OECD集团劳务分析思路,提出在判定劳务费支付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时,应进行受益性分析,即分析企业接受的劳务是否能够为其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并明确企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不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劳务而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相关文章: 境外关联方 独立交易原则

    ·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涉税问题解答 2016-01-2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 2015-05-04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实施特别纳税调… 2015-05-04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5-05-04
    · 中国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反避税调查风险及应对 2015-03-08
    · 关联企业定价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2014-10-15
    · 关联企业定价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2014-10-15
    · 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2014-06-0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4 - 2027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5388   传真: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